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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化工园区国家政策大汇总,国家对化工园区这样要求

2022-10-19 12:00         评论(0人参与)
 

化工园区在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也受到了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几年,我国出台了不少化工园区相关政策文件,促进化工园区不断规范提升。

以下是精小卫整理的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与化工园区相关的政策文件。


01

《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54号)

发布时间:2012年5月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政策要求:

加强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推行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实施五年以上的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深化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入园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应将环境风险评价作为危险化学品入园的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凡园区风险防护设施不完善、园内企业污染物超标排放项目末按要求完成限期整改,治理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暂停新入园建设项目的审批,污当防治、环境安全隐患整改、生态恢复建设和循环经济类建设项目除外。


02

《国务院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

发布时间:2012年8月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办

政策要求:

园区内各企业的布局应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规划设立园区的当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园区内的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树立园区整体安全风险意识。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原则上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科学评估园区安全风险,提出消除、降低或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并将该方案报园区主管部门备案。已建成投用的园区每5年要开展一次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

强化园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构建一体化应急管理系统。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全面掌握园区及企业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制定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预案。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园区总体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做好预案登记、备案、评审等工作。

加强对园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申报以及备案等规定。

督促园区内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强化在役生产装置安全诊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装置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要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结合园区产业结构、产业链特点、安全风险类型等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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